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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守兒童
By Ken Ho - Young Envoy 2018 
09 Aug 2019

© UNICEF/UNI180541/

 

初見留守

在中國的偏遠地區,有著這樣的一群孩子,他們就如初生的雛鳥,但卻早早失去了父母雙翼的庇護, 他們光著腳丫,背著竹簍,蹣跚著翻過山嶺,淌過河流,與行動不便的爺爺奶奶相依為命,本應玩耍讀書的年紀,卻早早背負起了家中的半邊天。與單純的貧困相比,他們失去的,是父母的照顧和陪伴,更有天真爛漫無憂無慮的童年。

 

記得幾個月前的一天,我跟隨家人返回老家,老家位於一個距離城市幾十公里的村鎮裏,那裏經濟雖不發達,但也算與現代城市有了一定的聯繫。

 

一天晚飯後,我到一位在縣城小學任教的親戚家做客時,見到了幾個孩子,那時已經是傍晚,當我問起那些孩子為什麼不回家時,那位親戚告訴我這些孩子的父母長年在城市打工,留下孩子與家中的老人或者弟弟妹妹相依為命,有時白天沒時間回學校學習,只好晚飯後到這裡學習。

 

從望到黯淡燈光下張張稚嫩面孔的那一刻起,我才猛的察覺,遠到的大山深處,近到城市周圍,一直有著這樣一群孩子,他們竟離我們的生活如此之近,卻和我們過著完全不同的生活,在本應爛漫的歲月中,留守家中,無聲眺望著遠方。

 

何謂留守兒童

留守兒童指的是由於父母一方或雙方外出打工而被留在家鄉或寄宿在親戚家中,或者自力更生,長期與父母過着分開居住、生活的兒童

 

留守兒童現象是中國近年出現的一個嚴重的社會現象,伴隨著現代化的快速發展,農村和縣鎮的低文化水平勞動力大批地向城市轉移。在普遍的留守兒童家庭中,父母前往城市打工以維持生計,但卻無法負擔高昂的城市生活成本,所以無力將孩子帶在身邊。在中國人口流動與經濟躍進推動下,就衍生一批一批的農村孩子,成為留守兒童。

        

「留守」與兒童四權

 

生存權?

伴隨著中國經濟不斷發展,隨之出現的,卻是卻是越來越多,一單接一單的留守兒童事故:

 

  • 2012年11月畢節市,正值冬季,無名留守兒童焚燒垃圾取暖,卻因吸入過多一氧化碳而死,屍體被發現在垃圾桶內;
  • 2014年及之前,在畢節市某中學內,至少有12名留守女童長期受到性侵,最小的女孩只有八歲;
  • 2015年6月,某山區四兄妹在家集體自殺,最大的13歲,最年幼的只有5歲......

                                   

© UNICEF/UNI167567/Liu

 

受保護權?

首先,留守兒童所要面臨的困難就是貧窮和不受保障的生活。因父母出外打工,留守兒童只可以寄宿在親戚家中,有的甚至要自力更生,更有甚者需要獨自照顧家中毫無生產力的老人或者幼兒。所以部分的留守兒童需要負擔起家中的勞力工作,例如農耕與紡織等基礎生產活動,這也直接導致了『留守童工』的出現,部分留守兒童為了補貼家計,也為了自力更生,主動或被動成為童工,冒著身體受到損害的風險過早加入工作,這侵犯了兒童的受保護權。

 

發展權?

同時,留守兒童因爲要照顧家庭,工作補貼家用,與同齡兒童相比之下失去了學習的時間與機會,就如同我在老家見到的孩子一樣,只好傍晚時分擠在老師家中補習,這侵犯了兒童接受教育,發展自身的權利。

 

© UNICEF/UN0219965/Xia

 

留守」的不只是肉體

 留守兒童面臨的不僅僅是貧窮,安全事故和無法接受教育。可想而知,對於一群正值身心快速發育的兒童而言,心靈上與精神上的傷害是更加嚴重的。

 

因長期與父母分居,首先會出現的是對於父母的親合度不高,對於家庭的歸屬感不夠,更嚴重的會導致兒童對父母的排斥甚至仇恨。

 

在心靈成長方面,留守兒童由於缺乏父母關愛,對心理健康方面或有影響,部分留守兒童傾向內心封閉。

 

根據聯合國兒童基金會於2017年發布的《2015年中國兒童人口狀況》報告顯示,中國留守兒童數目至2015年已高到6877萬人,即平均每五個中國兒童中就有一個是留守兒童。這數以千萬計的留守兒童,成為了中國社會的一大隱患,他們在缺乏照顧及家庭教育的情況下,形成各種人格或心理缺憾,成年後很可能會走上歪路,或者跟隨父母的腳步,繼續被社會邊緣化,從而形成一個惡性循環,引發更多的社會問題與社會矛盾。

 

留守兒童中國獨有?

雖說留守兒童現象在中國比較嚴重,但這種現象卻並非只出現在中國,很多發展中國家都存在不同程度上的留守兒童現象,其中包括了非洲,亞洲,拉丁美洲和東歐地區。

 

反觀香港,香港擁有龐大的外傭市場,例如大批的菲律賓女性勞動力流向香港尋找工作機會,同時也造成了菲律賓本地的留守兒童問題越發嚴重,據各國政府官方統計:菲律賓約有300萬 - 600萬的留守兒童因父母在海外工作而留守;印尼約有100萬;泰國約有50萬;而在墨西哥,約有三分之一的孩子在兒童時期經歷過不同類型的家庭分離,其中就包括父母移民與外出打工等。

 

身為香港的一分子,我們也應該盡自己的一分力,以行動減輕世界各地留守兒童所受到的影響與傷害,例如:

 

對於家中長期聘雇外傭的香港人,如果外傭家中有年幼或正處青年時期的孩子,身為雇主可以定期為外傭放假,並承擔全部或部分歸鄉的交通費用,可能對我們來說並不算什麼,但對於外傭及外傭的孩子來說已是巨大的恩惠。

 

我注意到在香港與鄰接香港的深圳有大量的外來工作人口,同時也證明了這些外來工作人口中有相當一部分人的家中有著各個年齡段的留守兒童,身為青年使者,可以向這些人群做一些關於留守兒童的宣傳,令他們意識到留守對兒童成長的影響與傷害;現如今科技發達,我們亦可以鼓勵他們多與家中的孩子進行聯絡及溝通,雖然仍難以見面,但經常的溝通可以令留守兒童感受到與父母的聯繫,從而降低兒童缺乏父母關愛的負面影響。